池州市交通运送局2026年第六期治超非现场案子《行政处分决议书》送达公告

来源:火狐体育官方网站下载    发布时间:2026-09-05 18:29:1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公路安全维护法令》《超限运送车辆行进公路办理规则》等法令和法规规则,对我局已做出《违反法令规则的行为通知书》中的违法当事人作出行政处分决议(详见附件)。

  因其它方法无法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则,现按法定程序在池州市交通运送局网站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

  处以罚款的,自收到决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经过安徽省一致公共付出渠道做罚款交纳,到期不交纳罚款的,本机关能够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分款,加处分款的数额不超越罚款本数。假如不服本处分决议,能够在六十日内依法向池州市人民政府请求行政复议,或许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议不中止实行,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逾期不请求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实行的,本机关将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实行。(地址:池州市长江中路328号,联络电线年第六期《行政处分决议书》公告车辆信息表

  2.《行政处分决议书》、《行政处分信息信誉修正奉告书》、《行政合规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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