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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思想的逻辑根底
来源:火狐体育官方网站下载 发布时间:2025-11-08 22:03:32郑彧在《学术月刊》2016年第6期撰文指出,民法以民事主体之间的相等性和买卖的公正性为逻辑起点,民法思想垂青单个买卖关于两边主体实体性的公正或相等,较少考量全体买卖机制或买卖习气的机理、布景与要求,其特征是经过寻求个别的肯定公正完成社会的全体公正;而商法却是以整个商业社会的全体买卖规则为维护目标,它注重维护已达成的买卖对其他买卖或许当事人的影响,着重买卖本身的功率、快捷和安全,由此衍生出商法思想的逻辑根底是根据整个买卖机制功率的前提下考虑个别的公正,其特征是经过寻求商业社会的全体公正来完成个别的相对公正。商法的这种特色决议了其在商业活动胶葛确定与处理机制上应有差异于民法的方法与途径,具有本身独立的思想。就未来的商法理论研究而言,商法学者应脱节“商法独立性”或许“商法典必要性”的限制,经过对实践中异乎寻常但又亟须处理的商事法律问题的剖析和比较,杰出商法和民法思想的差异性,协助立法者、司法工作者正确认识商法存在的含义和其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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