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作为发起人拟以募集方式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关于公开募集程序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发起人应与依法设立的证券签订承销协议由其承销

来源:火狐体育官方网站下载    发布时间:2025-10-14 13:30:11

  顺昌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作为发起人,拟以募集方式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募集程序,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项:说法正确,当选。根据《公司法》第87条的规定,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

  B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根据《公司法》第88条第1款的规定,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据此,应当由发起人而不是证券公司与银行签订股款代收协议。

  C项:说法正确,当选。根据《公司法》第89条第1款的规定,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根据《公司法》第90条第2款的规定,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二)通过公司章程;(三)选举董事会成员;(四)选举监事会成员;(五)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六)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七)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出现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成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据此,公司创立大会可以选举董事会成员与监事会成员,但公司CEO并非由选举产生。《公司法》第113条第1款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因连降大雨,某厂设计流量较小的排污渠之污水溢出,流入张某承包的鱼塘,致鱼大量死亡。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该厂赔偿。该厂提出的下列哪些抗辩事由是依法不能成立的?

  甲化工厂和乙造纸厂排放污水,造成某村农作物减产。当地环境主管部门检测认定,甲排污中的有机物超标3倍,是农作物减产的原因,乙排污未超标,但其中的悬浮物仍对农作物减产有一定影响。关于甲、乙厂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中央直接管辖的某大型国有企业在某县境内设立的工厂发生剧毒物质大量泄漏事故,该县张县长提出的下列哪些意见符合《环境保护法》的规定?

  该企业如未在限期内完成治理任务,县政府将处以罚款,并报省政府批准责令该工厂关闭

  某市政府接到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通知:暂停审批该市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下列哪些情况可导致此次暂停审批?

  国家环境品质衡量准则中未作规定的项目,省级政府可制定地方环境品质衡量准则,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任部门备案

  英联邦社区护理中最重要的服务形式是A社区护理组织B家庭护理组织C老年人社区护理组织D健康访视组织

  为老年人提供有效护理的前提和保证是A提高自身业务能力B熟悉老年人的健康需求C定期进行健康检查D及时有效地发现老年人患病的早期征象和危险信号

  社区传染病二级预防主要是A处理好医疗废弃物,如注射器针头B隔离传染病患者C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D抢救危急重症患者

  社区护理最突出的特点是A随医学模式转变而出现的新领域B专业性极强C需运用管理学D面向社区和家庭

  慢性病自我管理的任务不包括A医疗行为管理B增强自我管理的知识和技能C角色管理D情绪管理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A法国大革命后制定的《法国民法典》B西周提出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C中国传统的“和为贵”、“少讼”、“厌讼”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关于法的发展、法的传统与法的现代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中国的法的现代化是自发的、自下而上的、渐进变革的过程B法律意识是一国法律传统中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稳定的部分C外源型法的现代化进程带有明显的工具色彩,一般被要求服务于政治、经济变革D清末修律标志着中国法的现代化在制度层面上的正式启动

  全方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目标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的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B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C总目标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和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D通过将全部社会关系法律化,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保障

  东部某市是我国获得文明城市称号且犯罪率较低的城市之一,该市某村为了更好的提高村民的道德素养,建有一条“爱心互助街”,使其成为交换和传递爱心的街区。关于对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原则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道德可以滋养法治精神和支撑法治文化B通过公民道德建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能为法治实施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C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更要强调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D道德教化可以劝人向善,也可以弘扬公序良俗,培养人们的规则意识

  完善以宪全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求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下列哪一做法没有体现这一要求?A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中,立法部门就处罚幅度听取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B在《种子法》修改中,全国人大农委调研组赴基层调研,征求果农、种子企业的意见C甲市人大常委会在某社区建立了立法联系点,推进立法精细化D乙市人大常委会在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制定中发挥主导作用,表决通过后直接由其公布施行

  建设法治政府必然要求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关于建设法治政府,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A明晰各级政府事权配置的着力点,强化市县政府宏观管理的职责B明确地方事权,必要时可以适当牺牲别的地方利益C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是促进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厘清权责、提高效率的有效制度D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最大的目的是帮助行政机关摆脱具体行政事务,加强宏观管理

  近年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权力和职务便利收受巨额贿赂,根据党内法规和法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这表明党员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时要牢记法律底线不可触碰B依照党内法规惩治腐败,有利于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依法办事C要注重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进行相对有效衔接和协调,以作为对党员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法律制裁的依据D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对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

  培养高素质的法治专门队伍,旨在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下列哪些举措体现了这一要求?A从合乎条件的律师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B实行招录人才的便捷机制,在特定地区,政法专业毕业生可直接担任法官C建立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初任检察官由省级检察院统一招录,一律在基层检察院任职D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员优先选拔至领导岗位

  卡尔·马克思说:“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对于这句话,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A法官的法律世界与其他社会领域(政治、经济、文化等)没关系B法官的裁判权不受制约C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但必须是法律的奴仆D在法律世界中(包括在立法领域),法官永远是其他一切法律主体(或机构)的上司

  “法学作为科学无力回答正义的标准问题,因而是不是法与是不是正义的法是两个必须分离的问题,道德上的善或正义不是法律存在并有效力的标准,法律规则不会因违反道德而丧失法的性质和效力,即使那些同道德严重对抗的法也依然是法。”关于这段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这段话既反映了实证主义法学派的观点,也反映了自然法学派的基本立场B根据社会法学派的看法,法的实施可以不考虑法律的社会实效C根据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的观点,内容正确性并非法的概念的定义要素D所有的法学学派均认为,法律与道德、正义等在内容上没有一点联系

  高才、李一、曾平各出资40万元,拟设立“鄂汉食品有限公司”。高才手头只有30万元的现金,就让朋友艾瑟为其垫付10万元,并许诺一旦企业成立,就将该10万元从公司中抽回偿还给艾瑟。而李一与其妻闻菲正在闹离婚,为避免可能的纠纷,遂与其弟李三商定,由李三出面与高、曾设立公司,但出资与相应的投资权益均归李一。公司于2012年5月成立,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为高才、李三、曾平,高才为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曾平为总经理。关于李一与李三的约定以及股东资格,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二人间的约定有效B对公司来说,李三具有股东资格C在与李一的离婚诉讼中,闻菲能要求分割李一实际享有的股权D李一可以实际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要求公司变更自己为股东

  源圣公司有甲、乙、丙三位股东。2015年10月,源圣公司考察发现某环保项目发展前途可观,为解决资金不足问题,经人推荐,霓美公司出资1亿元现金入股源圣公司,并办理了股权登记。增资后,霓美公司持股60%,甲持股25%,乙持股8%,丙持股7%,霓美公司CEO陈某兼任源圣公司董事长。2015年12月,霓美公司在陈某授意下将当时出资的1亿元现金全部转入霓美旗下的天富公司账户用于投资房地产。后因源圣公司现金不足,最终未能获得该环保项目,前期投入的500万元也没办法回收。陈某忙于天富公司的房地产投资事宜,对此事并不关心。若源圣公司的股东会得以召开,该次股东会就霓美公司将资金转入天富公司之事进行决议。关于该次股东会决议的内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陈某连带承担返还1亿元的出资义务B霓美公司承担1亿元的利息损失C限制霓美公司的利润分配请求权D解除霓美公司的股东资格

  2015年6月,刘璋向顾谐借款50万元用来炒股,借期1个月,结果恰遇股市动荡,刘璋到期不能还款。经查明,刘璋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持有44%的合伙份额。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顾谐可主张以刘璋自该合伙企业中所分取的收益来清偿债务B顾谐可主张对刘璋合伙份额进行强制执行C对刘璋的合伙份额进行强制执行时,其他合伙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D顾谐可直接向合伙企业要求对刘璋进行退伙处理,并以退伙结算所得来清偿债务

  中国海天公司与某国小宇公司准备成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签署了合资合同与章程,但海天公司迟迟未向主管机关报批。数月后,小宇公司因报批无望准备退出,但其为此次投资事宜已经花费70万元。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如最终未能获得审批机关的批准,则双方之间的合资合同为无效合同B拟成立的合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C小宇公司有权通过仲裁或者诉讼,请求海天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履行报批义务D小宇公司能请求海天公司赔偿其70万元的损失

  关于汇票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汇票可以质押,当持票人将汇票交付给债权人时质押生效B如汇票上记载的付款人在承兑之前即已破产,出票人仍须承担付款责任C汇票的出票人既可以是银行、公司,也可以是自然人D如汇票上未记载出票日期,该汇票无效

  依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原则上不可以解除合同。下列哪些情形下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A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未按期交纳后续保费B投保人虚报被保险人年龄,保险合同成立已1年6个月C投保人在投保时故意未告知投保汽车曾遇严重交通事故致发动机受损的事实D投保人未履行对保险标的安全维护之责任

  某商场使用了由东方电梯厂生产、亚林公司销售的自动扶梯。某日营业时间,自动扶梯突然逆向运行,造成顾客王某、栗某和商场职工薛某受伤,其中栗某受重伤,经治疗半身瘫痪,数次自杀未遂。现查明,该型号自动扶梯在全国已多次发生相同问题,但电梯厂均通过更换零部件、维修做处理,并未停止生产和销售。职工薛某被认定为工伤且被鉴定为六级伤残。关于其工伤保险待遇,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如商场未参加工伤保险,薛某可主张商场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或者承担民事人身损害赔偿相应的责任B如商场未参加工伤保险也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薛某可主张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C如商场参加了工伤保险,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但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仍由商场支付D如电梯厂已支付工伤医疗费,薛某仍有权获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医疗费

  根据《商业银行法》,关于商业银行的设立和变更,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能够准确的通过审慎监管的要求,在法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商业银行设立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B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公司法》C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不适用《公司法》D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5%以上的,应事先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李大伟是M城市商业银行的董事,其妻张霞为S公司的总经理,其子李小武为L公司的董事长。2009年9月,L公司向M银行的下属分行申请贷款1000万元。其间,李大伟对分行负责人谢二宝施加压力,令其按低于同类贷款的优惠利息发放此笔贷款。L公司提供了由保证人陈富提供的一张面额为2000万元的个人储蓄存单作为贷款质押。贷款到期后,L公司无力偿还,双方发生纠纷。关于M银行向L公司发放贷款的行为,下列判断正确的是:AL公司为M银行的关系人,按照法律规定,M银行不得向L公司发放任何贷款BL公司为M银行的关系人,按照法律规定,M银行可以向L公司发放担保贷款,但不得提供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C该贷款合同无效D该贷款合同有效

  某市政府在土地管理中的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A甲公司在市郊申请使用一片国有土地修建经营性墓地,市政府批准其以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B乙公司投标取得一块商品房开发用地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政府同意其在房屋建成销售后缴纳土地出让金C丙公司以出让方式在本市规划区取得一块工业用地,市国土局在未征得市规划局同意的情况下,将该土地的用途变更为住宅建设用地D丁公司在城市规划区取得一块临时用地,使用已达6年,并在该处修建了永久性建筑,市政府未收回土地,还为该建筑发放了房屋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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