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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法典·兴法治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204期
来源:火狐体育官方网站下载 发布时间:2025-12-28 17:59:20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务或许与该债务有关的从权力,影响债务人的到期债务完成的,债务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恳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力,可是该权力专归于债务人本身的在外。
代位权的行使规模以债务人的到期债务为限。债务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担负。
第五百三十六条 债务人的债务到期前,债务人的债务或许与该债务有关的从权力存在诉讼时效期间行将届满或许未及时申报破产债务等景象,影响债务人的债务完成的,债务人能够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恳求其向债务人实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许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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