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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十五)知识产权及其客体
来源:火狐体育官方网站下载 发布时间:2025-09-18 06:30:3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经过,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力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力:
知识产权是国际上遍及的运用的一个法令概念,是民事主体对其创造性的客体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力。知识产权有以下特征:
2.知识产权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的两层特点,如作者享有宣布权、署名权、修改权等人身权。
3.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本条规则,知识产权是权力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力。法令规则知识产权为权力人专有,除权力人赞同或法令规则外,权力人以外的第三人不得享有或许运用该项权力,否则为损害别人的知识产权。
4.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法令承认和维护的知识产权,除该国与他国公约或参与国际公约外,只在一国范畴内产生法令效能。
5.知识产权具有时刻性,各国法令对知识产权的维护都有严厉的时刻约束。损失效能的知识产权客体进入公有范畴,成为全人类共有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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